周口市淮阳区扶贫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0-11-18 17:28:2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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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扶贫资产管理,避免资产流失,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扶贫资产,是指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扶贫部门管理的资金所形成的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简称扶贫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设施农业、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支持其带贫发展所形成的股权、债权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扶贫资金发放补助形式帮扶贫困户自身发展所构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用于金融扶贫贴息、直接发放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发展的补贴除外。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各类扶贫资产的管理。扶贫资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民主决策、阳光运行,管护到位、安全高效原则。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