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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持有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有我市户籍的下肢残疾人;
2.持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购车发票);
3.所持机动轮椅车应符合国家标准(GBl2995—2006);
4.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