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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猪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距离问题
咨询时间2026-03-26 18:21:11
我家位于淮阳区朱集乡洪楼村一组,距我家门口75米左右的耕地中,有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场,周围环境臭气熏天,附近居民多有议论。 1、在耕地上建养猪场,违反国家耕地红线规定,不知当时是怎么审批通过的。2、根据2010年旧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养殖场应距离居民区不少于500米,另根据新版办法规定要求与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保持必要的距离,并通过农业农村局审核才可建场,不知这么重的臭味当时的公务人员是否严格审核,保持党性。3、环境影响评价:废弃物处理方案、对水体和土壤等环境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这些影响的措施,对邻居造成气味、污水等污染干扰,邻居是否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或采取清理、除味等整改措施?以上三点疑问望领导回复! 望尽快回复处理,味道非常重,希望各位领导莅临现场,亲自体会人民的难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淮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6-03-31 14:51:46
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经朱集乡回复:经核实,1、反映的养猪场是洪楼村的淮阳草原养殖场,主要经营生猪养殖,该养殖场占地约19.35亩,已在乡农办和国土资源所备案,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2、草原养殖场属于家庭农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3、该养殖场卫生环境较差,猪粪便直接排放,缺乏有效的环保处理措施,臭味严重,情况属实。乡环保办已责令草原养殖场进行整改:及时清理、收集粪物,建设粪污综合利用系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目前,正在督促整改中。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