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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标题

《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

咨询时间

2026-04-09 17:20:28

内容详情

2026年公办幼儿园大班还收取学费吗,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发布的是否真实

处理部门

淮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4-14 17:21:12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经教体局回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7月31日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对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学前一年”特指幼儿进入小学前的最后一年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实施免除政策。淮阳区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正在有序落实该政策,上级支持资金正在拨付中。建议反映人通过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394-2660890咨询了解、知晓相关招生政策。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