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视同缴费认定咨询
咨询时间2025-10-17 12:06:44
我父亲是淮阳鲁台轴承厂集体职工,1988年11月19日接班进厂,2003年厂子倒闭,现在面临退休无保障问题,淮阳区档案局可以查到档案和招工表等信息,但是缺少工资表,咨询过厂子的财务,工资表管理不善已经全部丢失,咨询在缺少工资表的情况下,能否使用其他方式辅助证明,比如同事证明等等?如果可以,办理的流程是?需要联系什么部门?
淮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5-10-21 15:03:55
您好,您的来信已知悉。经人社局回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缴在企业等单位工作期间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手续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37号),补缴需要提供与补缴相应的工资发放凭证。如果没有工资表,可以查找调资表,调资表也可作为工资发放凭证。如果没有相关的工资发放凭证,则无法进行补缴。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