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保护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大连乡开展“金秋第一课,普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墙”
一是强化主体联动,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大连乡团委、妇联、平安办、大连派出所、法院、大连司法所、大连法庭、中心校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分工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体系。二是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该乡各小学、中学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部门部署,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日常校园巡查,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强化了教育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为未成年成长提供安全的“庇护所”。三是家庭发挥引领作用。家庭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积极参加相关活动,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加强与孩子的沟通,鼓励孩子遇到校园霸凌要勇于寻求帮助,提高未成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切实发挥家庭保护的作用。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夯实法治意识。一是政府与学校发挥宣传教育主体作用。近日,大连司法所、中心校、法院等多部门与学校联合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在大连中心小学、大连一中、邢吉屯小学、林楼小学、李楼小学举办多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共计2500余师生参与,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防欺凌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线上+线下”全方位、无死角进行未成年保护的宣传工作。该乡充分利用专题活动、微信群、村口大喇叭、电话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环境。
三是纵深学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一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向师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用生动的案例引导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让未成年保护意识、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开展专题活动、讲座,利用真实案例与情景模拟,让师生、家长切实感受到校园霸凌的危害,鼓励学生之间友好相处,并向学生讲授遇到校园霸凌应该如何进行适当的防卫,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向校园霸凌勇敢说“不”。同时动员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用有效的预防、干预机制,杜绝校园霸凌现象,为平安校园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