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6-04-29 16:00: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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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办公电话 0394-2866699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市民中心17楼

邮编4667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刘翔

周口市淮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的政府工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为退役军人、军属、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保障。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统筹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制度、发展规划、专业领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制度执行,依法开展工作评价,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四)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组织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优待,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七)牵头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拥军慰问、军地共建等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褒扬纪念、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传承弘扬英烈精神。

(九)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

(十) 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受理信访诉求,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困难救助,保障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优抚和褒扬股。负责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医疗保障、补助发放、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政策;承担烈士评定申报、褒扬纪念、英烈宣传、纪念设施管理、光荣牌悬挂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移交、档案审核、计划安置、落户协调及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等工作,推动安置政策落实。

(四)就业创业股。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学历教育、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信息对接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成功创业。

(五)烈士陵园。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护修缮、环境整治、安全管理;承担烈士史料征集、陈列布展、讲解服务、祭扫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及红色宣传等工作。

(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息采集、联络接待、走访慰问、帮扶援助、矛盾化解、心理疏导、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引领及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七)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双拥工作中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遗属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医疗保障、日常服务、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拥创建、军地共建、慰问活动、军民融合服务等工作。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