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6号)规定,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5个行政股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位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德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扬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构成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含退役军人事务局和5个行政股室:
1、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淮阳县移交安置股
3、淮阳县就业创业股
4、淮阳县军休服务管理股
5、淮阳县优抚和褒扬股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
第二部分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总计3237.57万元,支出总计3237.5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入合计323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7.5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支出合计3237.57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7.57万元,占85.17%;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占0%;生产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80万元,占14.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37.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2019年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37.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7.57万元,占85.17%;经常性项目支出480万元,占14.8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7.5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2757.5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8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主要原因:新成立的预算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截止到2018年底,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楼、土地、车辆、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提升我县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目水平,助力军人军属服务工作,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属及褒扬等服务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项目实施方案,以项目总体目标为核心,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严格遵守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实施方案,以各类专项资金支付明细为核心,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