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2〕25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建设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淮阳区建设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周口市淮阳区建设河南省民营经济
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淮阳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23号)、《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公布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豫改经体〔2022〕1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区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方位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坚持增总量、扩规模、提质效的工作方针,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化、制度化、法治化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牢牢把握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发展方向,着力落实结构改革重点任务,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目标任务。一是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引领行业发展、技术水平先进的创新型企业。二是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培育清单,开展针对性帮扶,力争建立省级创新平台。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推进淮阳区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推动民营企业入驻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实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引进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专家”岗位;聘请一批具有国内或省内一流水准的高级专家为淮阳服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由政府牵头,鼓励企业联合国内优秀科研院所成立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培育企业科研团队。
二、主要措施
(一)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
1.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推进创新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研发平台,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落实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实施创新龙头企业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2.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力度,实现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训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工作常态化,争取新认定1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加大奖励性后补助等政策扶持力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3.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培育清单,开展针对性帮扶,力争新增1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4.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力度,组织相关部门派发宣传资料,全面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社会合力,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发改委)
5.完善各项政策机制。对标深圳相关做法,围绕“企业办事不求人”目标,积极探索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自助办、帮办、代办,做到简易办、快速办、免费办,不断提高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区发改委)
6.加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促进信用信息数据及时上传的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联合激励机制,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守信者获得激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7.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分工落实责任,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服务意识、营商环境建设主体意识。(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发改委)
(四)引进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
8.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专家”岗位;聘请一批具有国内或省内一流水准的高级专家为淮阳服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各类人才到艰苦急需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一线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工信局等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对照“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要求,紧扣淮阳发展基础和发展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超常规的举措,努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探索形成具有淮阳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成立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领导小组,区领导牵头,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的组织、督导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区直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纪委、组织部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尤其是对涉及项目审批机制的各区直部门,要进行每月一评比、每季一考核,全力保障试点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及改革创新模式内容,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解答群众疑惑,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能按照试点方案执行的相关职能部门,将追究相应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分析整改,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整改,推动我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周口市淮阳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周口市淮阳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齐长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丁永华 区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
张 健 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刘华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王 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 丹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瑞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汪欣华 区发改委主任
刘宗权 区工信局党组书记
黄文华 区人社局局长
郑 伟 区住建局局长
李 成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玉东 区教体局局长
杨 勇 区商务局局长
段 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文琦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靳遵杰 区特色商业区管委会主任
张东升 区统计局局长
耿宝勇 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党组书记
赵东丽 区卫健委主任
康 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 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卫霞 区民政局局长
吴金明 区招商服务局局长
秦修俊 区文广旅局局长
张永华 区医保局局长
张 丽 区水利局局长
刘保东 区税务局局长
张廷阳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段志伟 区司法局局长
陈 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冯培勇 国网淮阳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邵 林 区残联理事长
黄 伟 区公安局副局长
宋振武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汪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