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2021〕15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变化情况,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相关要求,经研究,区政府决定保留3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含新列入保留3项),同时清理取消4项,现予公布。
各乡(镇、办、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
附件:1.周口市淮阳区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2.周口市淮阳区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主动公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