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1〕19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组成人员。议事协调机构除主要领导变动或组成单位变动予以调整外,其他单位人员调整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一、成立原淮阳县人民医院北关分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希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华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局局长
杨仲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东丽 区卫健委主任
成 员:王银良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穆 敏 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
张之俊 区委编办副主任
刘 忠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丙田 区医保局副科级干部
李 俊 区卫健委副主任
李克锋 区卫健委副主任
张 波 区审计局副局长
丁俊文 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组长
朱爱霞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 健 原淮阳县人民医院北关分院副院长
郑 飞 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健委,王银良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俊、郑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调整淮阳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乾辉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华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局局长
杨仲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志伟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韦瑞华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克锋 区卫健委副主任
陈俊勇 区法院副院长
张如意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明心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继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霍继涛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泽文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韩玉洁 区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祝宗灵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李剑侠 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高崇山 区市场监管局副科级干部
杜永峰 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李 晶 区妇联副主席
孙宜全 区残联副理事长
邓 凯 区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段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剑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调整淮阳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王乾辉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仲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登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向东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孙 超 区委国安办副主任
王 伟 区委网络中心主任
阮淮凤 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组负责人
程 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范 宇 区人社局副局长
霍继涛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孔祥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素友 区文广旅局副局长
韩 彦 区工信局副局长
魏进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翟行海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明心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嵩山 区卫健委副主任
王志勇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永平 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祝宗灵 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余立全 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副科级干部
杨 军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 晶 区妇联副主席
曾 木 中国人民银行淮阳区支行副行长
程维峰 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钱玉坤 武警淮阳中队中队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刘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调整淮阳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乾辉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仲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欣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康 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褚立峰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廷阳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刘 锟 区信访局副局长
王嵩山 区卫健委副主任
丁永志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杜 峰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邵文静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李柏胜 区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