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1〕8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阳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淮阳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1日
淮阳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低保和特困人员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全面提高惠民便民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0〕26号)、《周口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周民文〔2020〕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将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原来由区民政部门承担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提高救助时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
对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事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服”结合,权责统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充分利用核对系统,真正做到低保和特困人员“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二)便民利民原则
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革除群众最不满意的弊端,创新机制体制,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三)提高效能原则
坚持将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
三、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探索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机制改革,采取由区政府授权的形式,将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明确区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确保各乡镇各部门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认定低保、特困人员家庭精准度。
区民政局对低保和特困人员工作的监督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低保和特困人员相关政策,做好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开展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及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工作;负责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提供的有关数据编制低保和特困人员资金预算;负责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每月申请的低保和特困人员资金,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救助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低保和特困人员工作的报表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低保和特困人员资金的预算安排、保障供给和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会同区相关部门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低保和特困人员工作的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低保和特困人员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受理、审核确认等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受理和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统计报表上报、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负责向区民政局提交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花名册并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各类补贴;负责落实各自工作必要的业务经费。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行政正职是审核确认低保和特困人员的第一责任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1年2月1日前,区政府出台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全面动员安排部署。
(二)协调推进,全面实施。从2021年2月1日起,全区全面实施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区民政局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制度、法规、政策,制定符合实际和便于操作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程序,优化、细化工作操作流程,不断调整、完善、规范救助对象认定程序,完善信息数据,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区民政局要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沟通、协调,及时指导理顺好审核确认权下放后低保和特困人员各项工作,确保低保和特困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执行《周口市淮阳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受理审核确认操作细则》,切实提高救助对象认定水平。
(三)总结评估,深化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工作实施以来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区民政局要通过督促指导和深入调研等方式,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措施,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总结评估,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并全面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形成基本规范的审核确认操作流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是针对低保和特困人员对象分布面广、工作量大而进行的探索式改革创新,将有效解决区乡两级低保和特困工作权责不一致问题,必将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家庭的认定精准度,大大提高服务效能,达到便民利民的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到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阳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聚集区管委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区民政局要明确专班专人,加强指导、检查、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思路和要求,及时启动工作,根据推进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3-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承担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任务,定期更新维护民政办公设备,确保低保和特困人员信息数据的上传和平稳安全运行。区财政局要加强经费保障,将低保和特困人员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区民政局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