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意见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3-18 16:51: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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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办202111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8日

 

 

淮阳区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

 

为加快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强力开辟“三农”工作新领域,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推动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体系〔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示范带动、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全力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为重要抓手,依托淮阳区所开展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所积累的经验和电商扶贫模式,继续按照“统一规划、领域侧重、整体推进、分布实施、跨越发展”的创新发展新理念,着重围绕淮阳区农产品县域公共品牌的培育、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的服务体系、电商人才的重点孵化、农村新媒体电商的培育、农村电商大数据物联网的应用、农村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等具体要求,建立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重点扶持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产品的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底,全区培育年交易额超5000万元电商企业1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8家以上。全区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应用范围达到70%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队伍1000人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以上,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力争实现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扶持对象

    本意见的扶持对象为:

(一)周口市淮阳区内注册的电商企业;

(二)为“三农”服务的快递电商企业;

(三)在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并经过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网商、运营服务商、电商示范乡镇、电商示范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2021年起(暂定三年),每年财政安排5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和物流园区基础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提前提出计划,报淮阳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二)加大对电商企业扶持力度

1.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年度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均名列前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2.凡被市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对农产品线上年度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年度销售额超过5000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当年新开的且销售额在200万以上的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B店)给予1万元补助。

5.对运行一年以上,通过线上交易且年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区级所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

6.围绕淮阳农产品在各类平台上单品销售1000单以上的,每单补贴0.5元;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7.凡入驻电商孵化园的电商企业及配套企业、名优农产品展销、仓储配送和快递公司的办公经营用房,政府免费提供。

8.开展“淘宝村”“淘宝镇”创建活动。对被评为“淘宝村”的乡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评为“淘宝镇”的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部门联动,提供强力的要素保障

1.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要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光纤村村通。各电信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2.加大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以销售淮阳本地农产品为主的电商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要实行“一事一议”,确保项目落地。

3.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开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支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淮阳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督促检查、考核奖励和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区商务局要配齐配强电商办人员。每个乡镇要配备1-2名电子商务工作专干,指导和服务好本乡镇电商发展。领导小组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新媒体、大型门户网站、双微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服务内容。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立督查机制。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版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通报情况,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集聚乡镇、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淮阳电子商务工作顺利开展。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