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5〕9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5年淮阳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 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周政办〔2024〕37号)要求,为全面做好2025年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 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区政府决定建立2025年淮阳区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淮阳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淮阳区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区、乡两级共同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调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要强化质量控制,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培训管理。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周口市淮阳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25年4月21日
附 件
2025年周口市淮阳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丽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王 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 豪 区统计局局长
高 明 区发改委总经济师
许明伟 区公安局副局长
姚春旭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
成 员:刘振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保卫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 磊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俊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四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志强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艳霞 区文广旅局副局长
杨方彦 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 鸿 区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谭培培 区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联席会议成员会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