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6〕1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1月12日
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关于河南省契税法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淮阳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及标准
对在周口市淮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不含二手房,下同)且已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20%补贴。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缴纳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6年3月31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其他事项
1.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全部缴回财政。
2.购房人申请契税缴纳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恶意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房的,相关单位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已享受补贴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契税缴纳补贴,凭相关退款证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4.申请人须在2026年4月6日前申请办理契税缴纳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受理地点:周口市淮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南厅。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联系电话:0394-2810966
附件:1.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指南
2.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请表
3.周口市淮阳区商品房契税申请补贴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