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0-11 16:26: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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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办202252号

 

 

周口市淮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周口市先进制造业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1日

 

 

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河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2013年以来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结合淮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科学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占用耕地问题,实事求是制定分类处置政策,稳妥有序推进整治整改,5年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治整改。

(二)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村土地流转租金和损害农民利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经济纠纷,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整改处置存量问题,从严查处新增问题。

(四)坚持合理把控节奏。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积极稳定有序推进整改,不搞大规模“运动式”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整改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习培训

1.整改措施。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各级党组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对标对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区组织开展“三农”干部大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学习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提高“三农”干部能力水平,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任。

2.整改时限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022年9月底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乡(镇、场、办)

(二)分类化解存量问题

1.整改措施乡镇对2013年至2022年期间生态廊道超标准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占用耕地面积6182.66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250.48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932.18亩;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

(1)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生态廊道予以保留:位于城镇规划区的;位于生态红线内的;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位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且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的;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规定建设的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干渠,大运河等重要水源地功能区按规定标准建设的生态保护带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的。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按照廊道类型划分:高铁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5个,占用耕地面积333.07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4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86.07亩;高速公路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73个,占用耕地面积467.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00.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175.81亩;国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6个,占用耕地面积238.63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18.6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0亩;省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286个,占用耕地面积2884.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695.9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188.28亩;县乡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35个,占用耕地面积919.79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81.85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837.94亩。

(2)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超标准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已经移除林木的或流转合同到期的尽快复耕。对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各方协商解决,争取5年内复耕对于林苗一体的,按照政府帮助促销或优先购买的方式,待苗木移出处置后有序复耕对存在经济纠纷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视林情、苗情分类处置。对已经成林的林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有序采伐,出售,采伐后有序复耕其他政策规定允许的方式通过细化存量对比分析,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3类一是合同(五年期限)已经到期的洛宁高速、周商高速、大广高速、G106、淮周路李集段(S207)、淮西路S329)、淮柘路S207和新淮郸路(s329);二是2018年实施的S324和郑合高铁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于2022年底到期。三是2019年县乡道合同期限10年(2019-2028年)。

2.整改时限全区于2022年10月底前根据排查成果,逐块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整改协议,分类明确流转合同整改措施,具体实施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整改到位对确有特殊情况,如流转合同未到期,且存在争议的,存在经济纠纷的,无法视林情酌情分类处理的,纳入国家战略储备林,公益林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结合淮阳区实际,2022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洛宁高速、周商高速、S329、大广高速G106两侧,整改面积886.6亩2023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9、S207、S324王店段)等两侧,整改面积800.17亩2024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4(刘振屯乡段、冯塘乡段)、郑合高铁两侧,整改面积1584.21亩,2025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郑合高铁和S324两侧,整改面积1400.07亩2026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县乡道两侧,整改面积919.79亩

3.责任单位:乡(镇、场、办)、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

(三)从严从紧遏制新增问题

1.整改措施:对2021年1月1日后新增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挂牌一起查处一起复耕一起,并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乡(镇、场、办)

(四)调整完善政策规划

1.整改措施直有关部门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印发的与国家造林绿化,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规划,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废除、终止或修订科学精准制定年度造林计划,实行造林任务带位置,带图斑下达,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不得享受各类财政支持政策。

2.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有关文件,规划修订。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场、办)

(五)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整改措施: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拖欠农民流转租金的,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部额按时发放。

2.整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原有拖欠款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清欠兑付,以后要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兑付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否则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乡(镇、场、办)

(六)分类规范流转合同

1.整改措施:对涉及的耕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分类规范,对予以保留的生态廊道,按照林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对于退林还耕的,按照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由承包农户耕种。对于逐步退林还耕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退出时间,土地租金等进行约定。

2.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各乡(镇、场、办)

(七)妥善处置经济纠纷

1.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经济纠纷,履行合同约定,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2.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乡(镇、场、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宗土地的具体整改方案,逐块落实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与企业农户签订整改协议。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恢复耕地

(三)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对存量问题设立5年过渡期,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年度,做到成熟一块,整改一块,5年内基本完成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乡镇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四)统筹好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既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又要巩固保护符合规定的生态廊道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林,保护农民利用荒山,荒坡,四旁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绝不能出现大规模拔苗毁林事件。

(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地要对涉及的干部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清现行政策,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与群众多商量,兼顾各方利益,决不能强迫命令,严防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干群矛盾,严防因整改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防形成负面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周口市淮阳区生态廊道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王献超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张丽娜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王振华 区政府副区长

      金  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国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朱  丽 区自然资源局长

        刘振国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芬  朱集乡党委书记

何东风 新站镇镇长

        杨清宇 豆门乡乡长

        郭嵩峰 鲁台镇镇长

        胡蕴慧 冯塘乡乡长

        李刘艳 刘振屯乡乡长

        姚卫峰 王店乡乡长

        邱广伟 大连乡乡长

        张  罡 葛店乡乡长

        辛  磊 城关镇镇长

        陈  言 黄集乡乡长

        王  林 四通镇镇长

        张  猛 临蔡镇镇长

        马  丽 安岭镇镇长

        李  翔 白楼镇镇长

        郭  强 齐老乡乡长

        牛盈盈 郑集乡乡长

        郝成习 曹河乡乡长

        王振刚 柳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焱 原种场场长

        殷秀领 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丽娜任办公室主任,朱丽、刘振国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朱丽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