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入户办事指南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5-17 15:56: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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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入户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二、适用范围:

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的情况。

三、受理地点:

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四、受理条件:

因工作调动到周口市淮阳区的居民入户,符合相应条件和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职或调令;垂直管理单位的,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调令;      

3、单位接收证明;   

4、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一次办妥:否

七、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联系电话:详见《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民警通讯录》

九、监督电话:0394-2690110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