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国内出生)办事指南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5-17 15:53: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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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一、设立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条。

二、适用范围:

户口在周口市淮阳区内的居民,为其子女登记户口的情况。

三、受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四、受理条件:

户口在周口市淮阳区内的居民的子女入户,符合相应条件和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非婚生的婴儿需随父落户的,公安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六、法定时限:新生儿不超过6周岁的,手续齐全的由派出所内勤当场办理;超过6周岁的,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现承诺时限:超过6周岁的,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一次办妥:否

七、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联系电话:详见《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民警通讯录》

九、监督电话:0394-2690110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