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淮政土字告〔2022〕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淮阳区2021年度第四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821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
宗地一:位于北园路北、建业西路南、明礼路西、明智路东。
宗地二:南三环路北、工业二路西、四象路东。
宗地三:位于羲皇大道东、明信路西、淮宁大道南、春荣路北。
宗地四:位于羲皇大道西、文林路东、淮宁大道南、春荣路北。
宗地五:朝祖大道南、西园路北、太极路西、四象路东。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宗地一:柳湖街道卢关村(原白楼镇卢关村)集体土地2.2947公顷(其中耕地2.24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527公顷)。
宗地二:王店乡彭老家村集体土地3.7490公顷(其中耕地3.6268公顷、其他农用地0.1222公顷);王店乡集体土地0.0177公顷(其中耕地0.001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7公顷);柳湖街道棠棣树村(原王店乡棠棣树村)集体土地0.1858公顷(其中耕地0.18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
宗地三:柳湖街道金陈村(原白楼镇金陈村)集体土地4.5920公顷(其中耕地1.8435公顷、林地2.4533公顷、其他农用地0.2952公顷);柳湖街道卢关村(原白楼镇卢关村)集体土地0.5973公顷(其中耕地0.5714公顷、林地0.0259公顷)。
宗地四:柳湖街道金陈村(原白楼镇金陈村)集体土地3.6853公顷(其中耕地3.5303公顷、其他农用地0.1550公顷)。
宗地五:柳湖街道付楼村(原白楼镇付楼村)集体土地16.1499公顷(其中耕地13.6594公顷、林地1.7442公顷、其他农用地0.746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拟征收土地均属于一级区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为52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阳县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方案的通知》(淮政〔2017〕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按豫人社办〔2021〕49号、豫人社〔2019〕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8日
Copyright©2021 Hyzw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电话:0394-2661901 地址:淮阳区羲皇大道中段 邮箱:hydzzw@126.com
豫公网安备41162602000104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3021810号-1 网站标识码:4116260001
访问人数:137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