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3-01 14:26:2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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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为保障周口市淮阳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宗地一:位于鸿庚汽车城北、七里河东、两仪路西。涉及柳湖街道办事处李柿园行政村。

宗地二:位于龙华路东、苏亭路南、龙腾路西、西园路北。涉及柳湖街道办事处张庄行政村

宗地三:位于淮周路南、新运河西。涉及郑集乡官路边行政村。

宗地四:位于呈祥路南、育德路北、太极路东、文鼎路西。涉及柳湖街道办事处团结行政村、七里河行政村。

宗地五:位于育德路南、文鼎路西、教育路北、太极路东。涉及柳湖街道办事处团结行政村

宗地六:位于106国道东、文昌大道北。涉及王店乡朱庄行政村。

宗地七:位于淮西路南、生产道西。涉及曹河乡顾庄行政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宗地一:拟用于商服用地。

宗地二:拟用于住宅用地。

宗地三:拟用于商服用地。

宗地四:拟用于住宅用地。

宗地五:拟用于住宅用地。

宗地六:拟用于商服用地。

宗地七:拟用于商服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布后,由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会同区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228


责任编辑:淮阳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