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教基〔2018〕5号)文件精神,经淮阳县文正学校招生领导组研究,定于2018年秋季小学部开始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入学,确保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2.保障随迁,关注留守。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受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切实保障辖区内留守儿童“应入尽入”。
3.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根据实际情况,化解城区公办学校“大班额”现象。
4.客观公正,信息公开。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计划
共2025人,1-5年级每年级9个班,每班45人。
三、招生范围
1.新民路西侧陈州路以北,新民路东侧康乐路以北,平安路以南,神农路以西,衡山路以东常住居民适龄儿童。
2.符合政府规定的随迁务工子女。
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二至五年级招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1.本学区适龄学生入学:
父母持“五证”(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不动产管理局备案,2018年5月1日前办理);④原毕业幼儿园有效学籍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五证齐全,二至五年级前三证即可)。带领学生于规定时间(一年级2018年7月1日-2日,二至五年级7月3日)到淮阳县体育馆(羲皇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建立学生报名档案。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市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来我县本学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在本学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至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2017年4月15日以前办理)、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毕业幼儿园有效学籍证明和就读申请(监护人签字)。
②父母在本学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至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2017年4月15日以前办理)、淮阳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毕业幼儿园有效学籍证明和就读申请(监护人签字)。
父母带领学生于规定时间(一年级2018年7月1日-2日,二至五年级7月3日)到淮阳县体育馆(羲皇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建立学生报名档案。对符合条件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二)审核录取
淮阳县文正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报名档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按照招生区域常住人口户籍、房产证、购房合同(需不动产管理局备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顺序逐一审核、择优录取、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淮阳县文正学校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