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8-02 08:59: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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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控制性详细规划

申请单位:安岭镇人民政府、齐老乡人民政府

宗地情况: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岭镇和齐老乡,风电场项目所有点位所占土地均为一般农地。

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控制: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10008平方米,规划1处110KV升压站和11台风机机组。其中安岭镇规划总用地面积8203㎡,规划11个风机机组,1处升压站。11个风电机组机位用地共3971㎡,升压站占地规模为4232㎡,风机机组地块面积均为361平方米。齐老乡用地面积1805平方米,共5个风机机组,风机机组地块面积均为361平方米。

2、建筑控制:110KV升压站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的距离,除了满足安全要求和采光要求以外,应按《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09-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满足后退地块3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小于 20 米,省道不小于 15 米,县道不小于 10 米,乡道不小于 5 米。

高压走廊控制:规划35KV集电线路电力线宽度为4.5米,电力线防护廊道宽度为20米,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导线边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

3、风机机组安全控制:风机机组轮毂高度 140 米,风轮直径 131 米,光影影响半径不小于 360 米。因此,本次规划风机机组安全距离控制不得小于360米,以风电机位为中心,综合考虑保障住户安全权益及兼顾绿色能源发展政策,半径 360 米范围内不宜新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地块指标:规划共划分17个控制地块,地块编号按英文F编号,F01—F24代表风机机位地块,F-01代表升压站地块。

 

项目名称

地块编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控制高度(米)

备注

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安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F11、F12、F13、F15、F16、F17、F18、F19、F20、F23、F24

供电用地

361

--

--

--

220

风机机组

F-01

供电用地

4232

≤0.5

≤30%

≥20%

35

升压站

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齐老乡)控制性详细规划

F01、F02、F03、F06、F10

供电用地

361

--

--

--

220

风机机组

注:建筑高度要满足周口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要求,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公示时间:
2021-07-30 2021-09-09

反映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安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938059926     联系人:康继元

齐老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939411430     联系人:孙自平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