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控制性详细规划
申请单位:安岭镇人民政府、齐老乡人民政府
宗地情况: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岭镇和齐老乡,风电场项目所有点位所占土地均为一般农地。
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控制: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10008平方米,规划1处110KV升压站和11台风机机组。其中安岭镇规划总用地面积8203㎡,规划11个风机机组,1处升压站。11个风电机组机位用地共3971㎡,升压站占地规模为4232㎡,风机机组地块面积均为361平方米。齐老乡用地面积1805平方米,共5个风机机组,风机机组地块面积均为361平方米。
2、建筑控制:110KV升压站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的距离,除了满足安全要求和采光要求以外,应按《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09-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满足后退地块3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小于 20 米,省道不小于 15 米,县道不小于 10 米,乡道不小于 5 米。
高压走廊控制:规划35KV集电线路电力线宽度为4.5米,电力线防护廊道宽度为20米,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导线边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
3、风机机组安全控制:风机机组轮毂高度 140 米,风轮直径 131 米,光影影响半径不小于 360 米。因此,本次规划风机机组安全距离控制不得小于360米,以风电机位为中心,综合考虑保障住户安全权益及兼顾绿色能源发展政策,半径 360 米范围内不宜新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地块指标:规划共划分17个控制地块,地块编号按英文F编号,F01—F24代表风机机位地块,F-01代表升压站地块。
项目名称 |
地块编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备注 |
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安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
F11、F12、F13、F15、F16、F17、F18、F19、F20、F23、F24 |
供电用地 |
361 |
-- |
-- |
-- |
220 |
风机机组 |
F-01 |
供电用地 |
4232 |
≤0.5 |
≤30% |
≥20% |
35 |
升压站 |
|
淮阳聚能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齐老乡)控制性详细规划 |
F01、F02、F03、F06、F10 |
供电用地 |
361 |
-- |
-- |
-- |
220 |
风机机组 |
注:建筑高度要满足周口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要求,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公示时间:
2021-07-30至 2021-09-09
反映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安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938059926 联系人:康继元
齐老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939411430 联系人:孙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