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淮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税额标准情况的公示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1-05 12:26: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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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淮阳撤县设区,《周口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请示的批复》(周政文2007〕61号)中明确原淮阳县的城镇土地所用税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已不适用,需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三条城市郊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的具体征收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第六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本地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省辖市确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地税局批准”之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税额标准予以明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城区、建制镇范围

(一)城区(淮阳区及郊区)

东起平粮台大道(原东二环),西至西环路(规划西四环);北起五谷大道(原北二环),南至南环路(南四环)以及政府扩增的产业集聚区及工商业、服务业区域。

(二)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1.白楼镇:东至庞庄行政村后刘自然村防火棚十字路口,西至卢关行政村高速路口,南至五谷大道(原北二环路),北至大郝行政村周商高速。

2.临蔡镇:东至临蔡、聂寨行政村东村界,西至东常楼行政村西村界,南至聂寨行政村南村界,北至黑河临蔡行政村北村界。

3.安岭镇:东至安岭行政村村东小路,铁路以西;西至张甫庄与安岭村之间小路,南至朱搬路,北至黑河与徐楼行政村村界。

4.四通镇:东至孔南、孔北行政村东村界,西至中营子行政村西村界,南至黄路口行政村村南李贯河,北至陈老家行政村北村界。

5.新站镇:东至106国道黄菜园行政村朱新路口,西至小王楼行政村,南至沙颍河,北至106国道与楸树庄行政村交叉路口。

6.鲁台镇:东至019县道(去白集路)与刘庄行政村韩庄自然村村道交叉口,西至粮管所家属院西墙边,南至韦楼行政村周庄自然村天天乐超市南墙边,北至鲁台行政村北边界与墩卜行政村墩卜自然村南边界结合部。

二、土地等级范围

依据我区不同区域发展状况,将应税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范围如下:

(一)一级土地范围

位于城区中心,北至春荣路(原陵后路);南至创业路;西至文鼎路(原泰山路);东至平粮台大道(原东二环路)。

(二)二级土地范围

1.北至淮宁大道(原平安路);南至工业中大道;西至陈都大道(原西三环);东至平粮台大道(原东二环路)

2.城区范围内政府扩增的产业集聚区及工商业、服务业区域

3.各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三)三级土地范围

城区范围内一级、二级土地范围外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在当前全国减税降费大环境下,为尽量减小因撤县设区适用税收政策调整加重纳税人负担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一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8元/平方米

(二)二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6元/平方米

(三)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3元/平方米。

                           202114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