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按照上级土地卫片执法拆除整改“清零”要求,并通过座谈和实地充分调研论证,对违法占地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了拆除整改。2018年1月5日,有媒体发文反映淮阳县对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地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强拆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土地卫片执法拍摄的民办幼儿园,在建设时未办理任何用地和建设手续,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幼儿园初建时,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下发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但是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反而继续进行违法建设,造成了目前的违法建筑事实。
二是乡镇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违法建筑仍未自行拆除,按照《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拆除。乡镇政府和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依法拆除的民办幼儿园的违法建筑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三是民办教育是对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国家鼓励民办教育,淮阳县一直都是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但在办学时也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而不是违法违规办学。拆除涉及的民办幼儿园虽然办理了办学许可证,在建设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先期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办学。在招生过程中,有些幼儿园为了一己私利,争夺生源,违背招生要求,不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无序招生,扰乱了公平公正的教育教学秩序。所以,依法拆除违法占地的民办幼儿园,不仅是按照上级要求提高我县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同时也是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准入制度,规范民办教育的一项举措。
淮阳县2017年8月份和12月份依法拆除了19所违法占地民办幼儿园。对所有被拆幼儿园的学生进行了就近分流,已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