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5-24 16:05:4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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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宗地一:位于羲皇大道东、龙都路西、建业路南、凯旋路、白云路北。涉及柳湖街道卢关行政村、城关回族镇白楼行政村。

宗地二:位于陈都大道东、四象路西、腾达路南、南三环北。涉及柳湖街道棠棣树行政村。

宗地三:位于四象路东、工业三路西、腾达路南、南三环北。涉及柳湖街道李营子行政村、棠棣树行政村。

宗地四:位于陈都大道东、工业二路西、腾达路南、工业南大道北。涉及柳湖街道大李行政村、棠棣树行政村。

宗地五:位于建业桂园•鸿园东、明信路西、西园路南、莲舫路北。涉及柳湖街道付楼行政村。 

二、征收土地现状

宗地一:柳湖街道卢关村集体土地0.1121公顷(其中耕地0.06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7公顷、建设用地0.0406公顷);城关回族镇白楼村集体土地0.0718公顷(其中耕地0.0417公顷、建设用地0.0301公顷)。

宗地二:柳湖街道棠棣树村集体土地0.3327公顷(其中耕地0.331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6公顷)。

宗地三:柳湖街道李营子村集体土地0.2446公顷(其中耕地0.1978公顷、园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0公顷、建设用地0.0427公顷);柳湖街道棠棣树村集体土地0.4819公顷(其中耕地0.4602公顷、园地0.01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4公顷)。

宗地四:柳湖街道大李村集体土地0.0198公顷(全部为耕地);柳湖街道棠棣树村集体土地0.0236公顷(全部为耕地)。

宗地五:柳湖街道付楼村集体土地4.173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

宗地一: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二: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四: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五: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

该项目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 ; 2、社保安置;3、拆迁安置。

六、社会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当事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2023年524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